关于清明节放假的通知
发布时间:2016-03-2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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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协会会员单位:
根据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6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》和贵州省政府办公厅的通知精神,并结合协会实际,现将清明节放假安排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4月2日至4月4日共3天。4月2日(星期六)4月3日(星期天)、4月4日(星期一,清明节)放假。4月5日(星期二)正常上班。
二、各入驻企业自行妥善安排好放假前工作,并做好安全防范工作。
三、放假期间正常上班的企业,应在4月1日下午5:00前将值班人员安排表报至办公室。
四、如遇有重大突发事件,迅速启动应急预案,妥善处理并按规定第一时间上报,确保节日安全。
特此通知。
贵州省电子商务协会
2016年3月28日